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 记事三:
第二天,来自天堂另一社群的一位天使来到我面前,说:“我在我们社群听说,你因思索宇宙的创造而被邀请到我们附近的一个社群,并在那里作了关于创世的演讲,得到他们的赞同,因此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喜乐。现在,我想向你展示神如何创造各种动植物。”于是,他带我来到一片宽阔的绿色平原上,说:“四周看看。”我照做并看见颜色最美的鸟儿,有的在空中飞翔,有的栖息在树上,有的啄着玫瑰花瓣。这些鸟中还有鸽子和天鹅。当这些在我眼前消失后,我看见不远处有成群的绵羊及其羔羊,还有山羊,有公有母。我看到羊群周围有成群的牛及其牛犊,还有骆驼和骡子。在树林里,我看见长着高高鹿角的牡鹿,还有独角兽。我看完这些,这位天使说:“朝东边看看。”我看到东边有个花园,栽满各种果树,如橙树、香橼树、橄榄树、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还有产出可食用浆果的灌木。然后,他说:“再朝南边看看。”我看见南边有各种谷物,如小麦、小米、大麦和豆类。它们周围全是五彩缤纷的漂亮玫瑰花圃。北边则是树林,有栗树、棕榈树、酸橙树、梧桐树以及其它树叶茂盛的树种。
我看完这些事物后,那天使说:“你看到的所有这些事物都是附近天使爱之情感的对应。”他还告诉我每种具体事物对应哪种情感。而且,不仅这些事物,所有呈于眼见的其它事物都是对应,如房子及里面的各种家具,桌子、食物、衣服、甚至金币银币,以及天堂里的妻子和少女们所饰有的钻石和其它宝石。他说:“每个人爱与智慧的品性通过所有这些事物为我们所觉察。我们家里有用的东西会永远留在那里,而在那些从一个社群游荡到另一个社群的人眼里,这些东西会随着他们关系的改变而变化。
“这些事物展示给你,是为了让你在具体而微的事物上看到整个宇宙的创造,因为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祂的爱包含无限情感,祂的智慧包含无限感知。世上可见的一切事物都是这些情感和感知的对应。这就是鸟类和动物、树木灌丛、五谷杂粮、花草植被的起源。因为神没有任何延伸,却全在于空间中,所以祂自初至末充满整个宇宙。由于祂是全在的,故整个自然界都有其爱与智慧的情感的这些对应。但在我们的世界,也就是所谓的灵界,那些从神接受情感和感知的人具有相似的对应。不同之处在于,在我们的世界,这类事物是神照天使们的情感瞬间创造出来的;而在你们的世界,尽管它们也一开始也是这样被创造出来的,但却规定,它们必须不断代代更新,以便创造可以持续下去。
“在我们的世界,创造是瞬间的;而在你们的世界,创造是通过繁衍持续下去的。因为我们世界的大气和土地是属灵的,而你们世界的是属世的。属世物体被造来包裹属灵物体,就象皮肤表层包裹人类和动物的肉体,树皮和内皮包裹树木的树干和树枝,软脑膜和硬脑膜及其它成分包裹大脑,鞘包裹神经,神经膜包裹其纤维等等。这就是为何你们世界的万物保持不变,并且年复一年有规律地重现。”对此,这位天使还补充说:“去告诉你们世界的居民你的所见所闻,因为迄今为止,他们对灵界一无所知。若对灵界没有一些了解,没人知道,甚至猜到,神在创造宇宙时,我们世界的创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你们世界的创造也一样。”
此后,我们谈论了各种话题,最后谈到地狱。在那里看不到诸如可见于天堂的那类事物,只能看到它们的反面。因为地狱中人的爱之情感,也就是恶欲,是天堂天使爱之情感的反面。地狱中人一般都在荒漠中,在那里会看到夜鸟,如蝙蝠和猫头鹰,以及豺狼、黑豹、老虎、老鼠;还有各种毒蛇、龙和鳄鱼。凡有草的地方尽都是荆棘、荨麻、蒺藜、大蓟,还有一些有毒植物,它们轮番时隐时现。那里只能看到乱石堆和充满蛙鸣的沼泽。所有这些事物也是对应,但如前所述,是其爱之情感的对应,这些情感都是恶欲。然而,在那里,这类事物不是神创造出来的,在类似事物所在的尘世,它们也不是神创造出来的。因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神所造的一切事物都是好的;出现在世上的这类事物连同地狱,都起源于人,他们因远离神死后成为魔鬼和撒旦。不过,由于这些可怕的话题开始让我们的耳朵感觉不舒服,于是我们的思维远离它们,重新忆起我们在天堂所看到的一切。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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