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8.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才智,凡出自他的东西皆从这两个要素或生命属性中得其本质。故,天使与人短暂接触后就能认识他的本质;通过他的声音知道他的爱,通过他的言语了解他的才智。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的共性,即意愿与觉知。意愿是爱的容器和居所,觉知是才智的容器和居所。所以,凡人发出的一切,无论行为还是言语,皆构成人,且就是人自己。以同样方式,但程度上卓越超群的主就是圣爱与圣智,也可说圣善与圣真;因为祂的意愿出于圣爱,圣爱出于祂的意愿;而祂的觉知出于圣智,圣智出于祂的觉知;人的形式就是它们的容器。这些陈述能使人对主如何是圣言形成某种概念。但相反地,抵触圣言,即抵触圣言圣真,因而抵触主和祂的教会者,就是自己的恶和假,二者皆涉及他的心智及其果效,这果效和身体发出的行为与话语相关。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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