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8.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才智,凡出自他的东西皆从这两个要素或生命属性中得其本质。故,天使与人短暂接触后就能认识他的本质;通过他的声音知道他的爱,通过他的言语了解他的才智。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的共性,即意愿与觉知。意愿是爱的容器和居所,觉知是才智的容器和居所。所以,凡人发出的一切,无论行为还是言语,皆构成人,且就是人自己。以同样方式,但程度上卓越超群的主就是圣爱与圣智,也可说圣善与圣真;因为祂的意愿出于圣爱,圣爱出于祂的意愿;而祂的觉知出于圣智,圣智出于祂的觉知;人的形式就是它们的容器。这些陈述能使人对主如何是圣言形成某种概念。但相反地,抵触圣言,即抵触圣言圣真,因而抵触主和祂的教会者,就是自己的恶和假,二者皆涉及他的心智及其果效,这果效和身体发出的行为与话语相关。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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