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7.主就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约翰书的经文清楚看出来: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1:1, 14)
这里的“道(圣言)”表圣真,因为基督徒中的圣真只源于圣言,它是所有教会奉基督之名汲取丰盛活水的源泉;然而,接受圣言属世义的教会好象在云中,但接受属灵和属天义的教会在荣耀和能力中。圣言包含三层意义,即属世、属灵与属天,一个在另一个里面,这一点已在圣经、十诫(4、5章)章节予以说明。由此清楚可知,约翰书中的“道(圣言)”表圣真。对此,约翰在约翰一书中给出了进一步的证据: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 (5:20)
这就是为何主如此频繁地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的原因,实实在在(阿们)在希伯来语中表真理(祂就是“阿们”,可查看启示录3:14和“真理”,查看约翰书14:6)。此外,若问当今的学者,他们如何理解约翰书(1:1)中的“道(圣言)”,他们会说,它表示圣言的卓越性,然而,除了圣真外,还有什么能显示圣言的卓越性?由此清楚可知,如今主即将显现在圣言中。祂不是以人的形式显现,因为自祂升天以后,祂就在其荣耀的人性中,也就无法显现给任何人,除非先打开他的灵眼;但对处于恶和随之假中者,因而对于祂放在左手边的任何山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故,当祂将自己显现给祂的门徒时,先打开他们的眼,因为经上记着:
他们的眼睛开了,这才认出他来。忽然耶稣不见了。(路加24:31)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复活后坟墓旁边的妇女们身上,结果,她们也看见天使坐在坟墓里,对她们说话,天使无法用肉眼被看到。使徒在祂复活之前也无法用肉眼看到在其荣耀人性里的主;而是在灵里看见祂,好象从睡眠的状态中醒来。这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的变容显而易见,因为经上说,那时他们昏昏欲睡(路加 9:32)。所以,以为主会驾着天上的云以人的形式显现,是毫无根据的;但祂必显现在来自祂,且就是祂的圣言中。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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