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7.主就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约翰书的经文清楚看出来: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1:1, 14)
这里的“道(圣言)”表圣真,因为基督徒中的圣真只源于圣言,它是所有教会奉基督之名汲取丰盛活水的源泉;然而,接受圣言属世义的教会好象在云中,但接受属灵和属天义的教会在荣耀和能力中。圣言包含三层意义,即属世、属灵与属天,一个在另一个里面,这一点已在圣经、十诫(4、5章)章节予以说明。由此清楚可知,约翰书中的“道(圣言)”表圣真。对此,约翰在约翰一书中给出了进一步的证据: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 (5:20)
这就是为何主如此频繁地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的原因,实实在在(阿们)在希伯来语中表真理(祂就是“阿们”,可查看启示录3:14和“真理”,查看约翰书14:6)。此外,若问当今的学者,他们如何理解约翰书(1:1)中的“道(圣言)”,他们会说,它表示圣言的卓越性,然而,除了圣真外,还有什么能显示圣言的卓越性?由此清楚可知,如今主即将显现在圣言中。祂不是以人的形式显现,因为自祂升天以后,祂就在其荣耀的人性中,也就无法显现给任何人,除非先打开他的灵眼;但对处于恶和随之假中者,因而对于祂放在左手边的任何山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故,当祂将自己显现给祂的门徒时,先打开他们的眼,因为经上记着:
他们的眼睛开了,这才认出他来。忽然耶稣不见了。(路加24:31)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复活后坟墓旁边的妇女们身上,结果,她们也看见天使坐在坟墓里,对她们说话,天使无法用肉眼被看到。使徒在祂复活之前也无法用肉眼看到在其荣耀人性里的主;而是在灵里看见祂,好象从睡眠的状态中醒来。这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的变容显而易见,因为经上说,那时他们昏昏欲睡(路加 9:32)。所以,以为主会驾着天上的云以人的形式显现,是毫无根据的;但祂必显现在来自祂,且就是祂的圣言中。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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