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7.主就是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约翰书的经文清楚看出来: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1:1, 14)
这里的“道(圣言)”表圣真,因为基督徒中的圣真只源于圣言,它是所有教会奉基督之名汲取丰盛活水的源泉;然而,接受圣言属世义的教会好象在云中,但接受属灵和属天义的教会在荣耀和能力中。圣言包含三层意义,即属世、属灵与属天,一个在另一个里面,这一点已在圣经、十诫(4、5章)章节予以说明。由此清楚可知,约翰书中的“道(圣言)”表圣真。对此,约翰在约翰一书中给出了进一步的证据: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 (5:20)
这就是为何主如此频繁地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的原因,实实在在(阿们)在希伯来语中表真理(祂就是“阿们”,可查看启示录3:14和“真理”,查看约翰书14:6)。此外,若问当今的学者,他们如何理解约翰书(1:1)中的“道(圣言)”,他们会说,它表示圣言的卓越性,然而,除了圣真外,还有什么能显示圣言的卓越性?由此清楚可知,如今主即将显现在圣言中。祂不是以人的形式显现,因为自祂升天以后,祂就在其荣耀的人性中,也就无法显现给任何人,除非先打开他的灵眼;但对处于恶和随之假中者,因而对于祂放在左手边的任何山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故,当祂将自己显现给祂的门徒时,先打开他们的眼,因为经上记着:
他们的眼睛开了,这才认出他来。忽然耶稣不见了。(路加24:31)
同样的情形发生在复活后坟墓旁边的妇女们身上,结果,她们也看见天使坐在坟墓里,对她们说话,天使无法用肉眼被看到。使徒在祂复活之前也无法用肉眼看到在其荣耀人性里的主;而是在灵里看见祂,好象从睡眠的状态中醒来。这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的变容显而易见,因为经上说,那时他们昏昏欲睡(路加 9:32)。所以,以为主会驾着天上的云以人的形式显现,是毫无根据的;但祂必显现在来自祂,且就是祂的圣言中。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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