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7

777.主就是圣言,

777.主就是圣言,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在这段经文中,“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基督徒中间的神性真理只源于圣言,圣言是源泉,所有奉基督之名的教会都从这源泉中汲取丰盛的活水;然而,一个接受属世意义上的圣言的教会可以说在云中,但一个接受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圣言的教会在荣耀和能力中。关于圣经和十诫或教理问答的章节已经说明,圣言有三层意义,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一层意义在另一层意义里面。由此清楚可知,约翰福音中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约翰在约翰一书中也对此作了见证: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理解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约翰一书5:20)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主经常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在希伯来语中,实实在在(即阿们)是指真理;主就是“阿们”(参看启示录3:14),也是“真理”(参看约翰福音14:6)。此外,当问当今学者,他们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中的“圣言”时,他们回答说,它是指在其卓越中的圣言;然而,在其卓越中的圣言,不就是神性真理吗?由此明显可知,现在主将出现在圣言中。祂不会亲自出现,因为自祂升天以后,祂就在其荣耀的人身中;祂在这人身中无法向任何人显现,除非他的灵眼先被打开。但对处于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的任何人,因而对祂放在左手边的任何山羊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祂向门徒显现时,先打开他们的眼,因为经上记着:

他们的眼睛开了,他们才认出祂,祂却从他们眼前消失了。(路加福音24:31)

复活后在坟墓旁的女人们也是如此;因为那时,她们看见天使坐在坟墓里,与她们说话,没有人能用肉眼看见天使。使徒们在主复活之前,也不是用肉眼看见了在其荣耀人身中的主,而是在灵里看见了祂;他们从这种状态中醒来或出来后,觉得自己好像睡着了。这一点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那时他们睡得很沉(路加福音9:32)。因此,以为主会亲自出现在天上的云中是徒劳的;但祂将出现在圣言中,圣言来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9

SS79.在先知书的

SS79.在先知书的许多地方,凡论述教会的地方,论述的都是对圣言的理解;这些地方教导,教会只存在于正确理解圣言的地方,并且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这个教会就如何,或也可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成员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先知书中还有许多地方描述了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这个教会因对圣言的意义或理解的扭曲而被彻底摧毁和消灭,因为摧毁教会的,不是别的。

在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以法莲”这个名字就象征对圣言的理解,无论对错,因为在圣言中,“以法莲”表示在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正因对圣言的理解构成教会,所以以法莲被称为:

爱子,可喜悦的孩子。(耶利米书31:20)

长子。(耶利米书31:9)

耶和华头的力量。(诗篇60:7; 108:8)

勇士。(撒迦利亚书10:7)

张弓的箭。(撒迦利亚书9:13)

以法莲的子孙被称为带着兵器,弓箭手。(诗篇78:9)

“弓”表示与虚假争战的取自圣言的教义。也正因如此,以法莲转到以色列的右手,受到祝福;取代流便而被接受(创世记48:5, 11—15)。因此,在摩西祝福以色列人时,以法莲与他兄弟玛拿西一起,以他们的父亲约瑟之名,被摩西高举于众人之上(申命记33:13–17)。

当对圣言的理解被毁时,先知书,尤其何西阿书,也以“以法莲”来描述教会的品质,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和以法莲必跌倒;以法莲必变为荒场。以法莲就受欺压,在审判中被压碎。我必向以法莲如狮子;我必撕裂而去,无人搭救。(何西阿书5:5, 9, 11–14)

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你的圣洁如同黎明的云雾,又如速散的朝露。(何西阿书6:4)

他们必不得住耶和华的地;以法莲却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何西阿书9:3)

“耶和华的地”是指教会;“埃及”是指属世人的记忆知识;“亚述”是指基于这些记忆知识的推理;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通过这两者被歪曲;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莲要回到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之物”。

又:

以法莲以风为食,且追赶东风。他终日增添虚谎和荒凉,与亚述立约,油被带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以风为食”、“追赶东风”、“增添虚谎和荒凉”是指歪曲真理,并以这种方式摧毁教会。

“以法莲的淫行”所表相同,因为“淫行”表示歪曲对圣言的理解,也就是歪曲圣言的纯正真理。可参看下列经文:

我知道以法莲,他竟然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了。(何西阿书5:3)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肮脏的事;在那里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何西阿书6:10)

“以色列”是指教会本身,“以法莲”是对圣言的理解,这种理解是教会的源头,并决定了教会的品质,故经上说:“以法莲行淫,以色列被玷污”。

由于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因对圣言的歪曲已经被彻底摧毁,故经上论到以法莲说: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把你交出?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何西阿书11:8)

由于何西阿书从第一章到最后一章都是论述对圣言的歪曲和由此对教会的摧毁,还由于“行淫”表示对教会中的真理的歪曲,所以为叫该先知可以代表教会的这种状态,他被吩咐娶妓女为妻,和她生孩子(何西阿书第1章);并且再次被吩咐与一个作奸妇的妇人建立关系(何西阿书第3章)。

引用上述经文是为了叫读者知道,并从圣言证实: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如何,该教会就如何,或说,一个教会的品质取决于教会中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如果这种理解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那么教会就是杰出的,极为珍贵;如果这种理解来自被歪曲的真理,那么教会就会沦为废墟,甚至是污秽的。为进一步确认“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导致教会毁灭的一种歪曲理解,你可以查考一些论述以法莲的其它经文(如何西阿书4:17–18; 7:1, 11; 8:9, 11; 9:11–13, 16; 10:11; 11:3; 12:1, 8, 14; 13:1, 12; 以赛亚书17:3; 28:1; 耶利米书4:15; 31:6, 18; 50:19; 以西结书37:16; 48:5; 俄巴底亚书1:19; 撒迦利亚书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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