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6.经文多处记载,主必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在马太17:5; 24:30; 26:64;马可14:62; 路加 9:34, 35; 21:27;启示录1:7; 14:14;但以理7:13)。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天上的云”是什么意思,人们以为主会以人的形式显现在他们面前。在此之前,人们不知道“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那时祂降临时拥有的“荣耀和能力”(马太24:30)表示圣言的灵义,因为甚至没人能猜想出圣言里面存在灵义,这灵义就在它自己里面。但现在,由于主已向我揭示了圣言灵义,并且允许我与天使和灵在他们的世界交往,如同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所以披露了“天上的云”表属世义的圣言,“荣耀”表属灵义的圣言,“能力”表主透过圣言的力量。这就是“天上的云”的含义,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
耶书仑哪,没有能比神的,祂乘在天空,驾云显其威荣。(申命记 33:26-27)
你们当向神唱诗,赞美祂的名!歌颂那乘驾云的祂。(诗篇 68:4)
耶和华乘驾薄云。(以赛亚19:1)
“乘驾”表教导圣言的圣真,因为“马”表对圣言的觉知(见《破解启示录》n. 298)。谁不明白神不会真的驾云?又:
神坐着基路伯飞行;祂天空的厚云为祂四围的行宫。(诗篇18:10, 11)
“基路伯”也表圣言(见《破解启示录》, n. 239, 672)。
耶和华将水包在密云中。遮蔽他的宝座,将云铺在其上。(约伯记26:8, 9)
你们要将能力归给神,祂的力量在云里。(诗篇68:34)
耶和华也必在锡安全山,使白日有烟云;因为在全荣耀之上必有遮蔽。(以赛亚4:5)
字义的圣言也以耶和华颁布律法时降临西奈山所驾的云来表示;那时所颁布的律法条款是圣言的雏形。
补充以下事实作为进一步的证明:灵界与尘世一样,也有云,但它们的起源不同。在灵界,天使天堂上方有时有亮云,但地狱上方是乌云。天使天堂上方的亮云表示由于圣言字义而产生的模糊,当这些云散去时,则表示灵义带给他们清晰的光明;而地狱上方的乌云则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亵渎。在灵界,“云”之所以具有这样的意义,原因在于,光是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它代表圣真;由于这个缘故,主被称为“光”(约翰1:9; 12:35)。因为同样的原因,那里的圣言本身被保存在神殿的圣所,看似被清晰的白光环绕,它的模糊是由云造成的。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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