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6.经文多处记载,主必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在马太17:5; 24:30; 26:64;马可14:62; 路加 9:34, 35; 21:27;启示录1:7; 14:14;但以理7:13)。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天上的云”是什么意思,人们以为主会以人的形式显现在他们面前。在此之前,人们不知道“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那时祂降临时拥有的“荣耀和能力”(马太24:30)表示圣言的灵义,因为甚至没人能猜想出圣言里面存在灵义,这灵义就在它自己里面。但现在,由于主已向我揭示了圣言灵义,并且允许我与天使和灵在他们的世界交往,如同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所以披露了“天上的云”表属世义的圣言,“荣耀”表属灵义的圣言,“能力”表主透过圣言的力量。这就是“天上的云”的含义,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
耶书仑哪,没有能比神的,祂乘在天空,驾云显其威荣。(申命记 33:26-27)
你们当向神唱诗,赞美祂的名!歌颂那乘驾云的祂。(诗篇 68:4)
耶和华乘驾薄云。(以赛亚19:1)
“乘驾”表教导圣言的圣真,因为“马”表对圣言的觉知(见《破解启示录》n. 298)。谁不明白神不会真的驾云?又:
神坐着基路伯飞行;祂天空的厚云为祂四围的行宫。(诗篇18:10, 11)
“基路伯”也表圣言(见《破解启示录》, n. 239, 672)。
耶和华将水包在密云中。遮蔽他的宝座,将云铺在其上。(约伯记26:8, 9)
你们要将能力归给神,祂的力量在云里。(诗篇68:34)
耶和华也必在锡安全山,使白日有烟云;因为在全荣耀之上必有遮蔽。(以赛亚4:5)
字义的圣言也以耶和华颁布律法时降临西奈山所驾的云来表示;那时所颁布的律法条款是圣言的雏形。
补充以下事实作为进一步的证明:灵界与尘世一样,也有云,但它们的起源不同。在灵界,天使天堂上方有时有亮云,但地狱上方是乌云。天使天堂上方的亮云表示由于圣言字义而产生的模糊,当这些云散去时,则表示灵义带给他们清晰的光明;而地狱上方的乌云则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亵渎。在灵界,“云”之所以具有这样的意义,原因在于,光是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它代表圣真;由于这个缘故,主被称为“光”(约翰1:9; 12:35)。因为同样的原因,那里的圣言本身被保存在神殿的圣所,看似被清晰的白光环绕,它的模糊是由云造成的。
1099.“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的邪恶。这从“巢穴”和“污秽之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巢穴”是指“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巢穴”在此与前面的“住处”是一样的。“污秽之灵”是指那些因对良善的玷污而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邪恶本身,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用于邪恶的良善被称为被玷污的,例如,用于自我之爱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用于世界之爱的对邻之爱的良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纯洁和神圣的爱,但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就是那些为自己索取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统治权的人所处的爱,是不洁和亵渎的爱;因此,将神圣的爱变成亵渎的爱就是玷污圣言的良善,尤其当他们称他们的亵渎之物为神圣,称他们的邪恶之物为良善的时候。那些在世上就是这样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污秽之灵;“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就是指他们的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人拥有来自光的思维和来自爱的思维,来自光的思维使人出现在天堂,但来自爱的思维使人与天堂结合;原因在于,爱是属灵的结合。其结果是,当人的光之思维变成他的爱之思维时,他被引入天堂,就像进入婚姻一样;爱在来自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或引导这种思维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就像新郎进入洞房并结婚一样。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结婚”是指在天堂的某个社群与天堂结合;人与天堂结合,直到他在世上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聪明和智慧的程度,因而直到他通过神性真理学会思想有一位神,主就是这神的程度。然而,一个出于少量真理思考,也就是出于少量聪明思考的人,当出于爱思考时,的确与天堂结合,却只与它的较低部分结合,或说更遥远地结合。
爱是指对主之爱,爱主不是指爱作为一个人的主,因为只通过这种爱,人不会与天堂结合,而是通过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爱与天堂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对这两者的爱不在于认识、思想、理解和谈论它们,而在于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因而是功用。在完成或作成之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整的;做事的目的就是爱;因此,对认识一件事,思想并理解它的爱源于对意愿并实行它的爱。请告诉我,若不是为了你所爱的目的,你为什么想知道并理解任何事呢?被爱的目的就是行为。如果你说,是为了信,那么就要明白,这是与实际的信,也就是行为分离的唯信,或纯思维之信,这样的信什么都不是,或说是一种虚无。你若以为当你不做属于神的事时,也相信神,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总之,爱和行或做为一;因此,在圣言中,凡提到爱的地方,所指的,都是行或做;凡提到行或做的地方,所指的也是爱;因为凡我所爱的,我就会去做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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