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6

VII.主的这第二次

VII.主的这第二次降临不是亲自降临,而是在圣言中降临,圣言来自祂,就是祂自己

776.经上在许多地方记着,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 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9:34, 35; 21:27; 启示录1:7; 14:14; 但以理书7:13)。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天上的云”是什么意思;人们以为主会亲自出现在天上实际的云中。迄今为止,人们仍不知道“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主降临的“荣耀和能力”(马太福音24:30)是指圣言的灵义,因为还没有人猜到圣言里面有灵义,就是它实际上所包含的那种意义。但由于现在主向我打开了圣言的灵义,也允许我与天使和灵人一起在他们的世界,如同他们当中的一员,所以我发现,“天上的云”是指属世意义上的圣言,“荣耀”是指属灵意义上的圣言,“能力”是指主通过圣言所拥有的能力。这就是“天上的云”的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看出来;申命记:

没有谁能比耶书仑的神,祂乘在天空,腾云显威荣。(申命记33:26-27)

诗篇:

你们当向神歌唱,赞美祂的名;歌颂那驾云的。(诗篇68: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乘驾轻云。(以赛亚书19:1)

“(乘)驾”表示教导或装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参看《揭秘启示录》,298节)。谁不明白,神不会驾云?诗篇:

神乘坐基路伯飞行。祂以天空的密云作祂的行宫或帐棚。(诗篇18:10, 11)

“基路伯”也表示圣言(参看《揭秘启示录》,239, 672节)。约伯记:

耶和华将水包在密云中;祂将云铺在祂的宝座上。(约伯记26:8, 9)

诗篇:

你们要将力量归给神;祂的力量在云中。(诗篇68:3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的一切居所上,白天创造云;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字义上的圣言也由耶和华颁布律法时,降临西乃山所驾的云来代表;那时所颁布的律法的诫命是圣言的最初果实或开始。

为了证实这一点,可以补充以下内容: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云,但它们的起源是不同的。在灵界,有时亮云会出现在天使天堂之上,但乌云会出现在地狱之上。天使天堂之上的亮云表示那里由圣言的字义产生的模糊;但这些云的消散表示天使处于来自灵义的圣言的仁爱。然而,地狱之上的乌云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亵渎。在灵界,“云”的这种含义起源于这一事实: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主被称为“光”(约翰福音1:9; 12:35)。出于同样的原因,在那里,被保存在圣殿的圣所中的圣言本身看起来被明亮的白光包围;而这光的模糊是由云造成的。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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