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6.经文多处记载,主必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在马太17:5; 24:30; 26:64;马可14:62; 路加 9:34, 35; 21:27;启示录1:7; 14:14;但以理7:13)。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天上的云”是什么意思,人们以为主会以人的形式显现在他们面前。在此之前,人们不知道“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那时祂降临时拥有的“荣耀和能力”(马太24:30)表示圣言的灵义,因为甚至没人能猜想出圣言里面存在灵义,这灵义就在它自己里面。但现在,由于主已向我揭示了圣言灵义,并且允许我与天使和灵在他们的世界交往,如同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所以披露了“天上的云”表属世义的圣言,“荣耀”表属灵义的圣言,“能力”表主透过圣言的力量。这就是“天上的云”的含义,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
耶书仑哪,没有能比神的,祂乘在天空,驾云显其威荣。(申命记 33:26-27)
你们当向神唱诗,赞美祂的名!歌颂那乘驾云的祂。(诗篇 68:4)
耶和华乘驾薄云。(以赛亚19:1)
“乘驾”表教导圣言的圣真,因为“马”表对圣言的觉知(见《破解启示录》n. 298)。谁不明白神不会真的驾云?又:
神坐着基路伯飞行;祂天空的厚云为祂四围的行宫。(诗篇18:10, 11)
“基路伯”也表圣言(见《破解启示录》, n. 239, 672)。
耶和华将水包在密云中。遮蔽他的宝座,将云铺在其上。(约伯记26:8, 9)
你们要将能力归给神,祂的力量在云里。(诗篇68:34)
耶和华也必在锡安全山,使白日有烟云;因为在全荣耀之上必有遮蔽。(以赛亚4:5)
字义的圣言也以耶和华颁布律法时降临西奈山所驾的云来表示;那时所颁布的律法条款是圣言的雏形。
补充以下事实作为进一步的证明:灵界与尘世一样,也有云,但它们的起源不同。在灵界,天使天堂上方有时有亮云,但地狱上方是乌云。天使天堂上方的亮云表示由于圣言字义而产生的模糊,当这些云散去时,则表示灵义带给他们清晰的光明;而地狱上方的乌云则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亵渎。在灵界,“云”之所以具有这样的意义,原因在于,光是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它代表圣真;由于这个缘故,主被称为“光”(约翰1:9; 12:35)。因为同样的原因,那里的圣言本身被保存在神殿的圣所,看似被清晰的白光环绕,它的模糊是由云造成的。
4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睛”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力是指聪明。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智慧。但“火焰”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眼睛”表示理解力,因为它们相对应;事实上,正如眼睛凭属世之光观看,理解力凭属灵之光观看。因此,“看”论及这两者。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 7)
这些话论及主,当主降临时,祂会打开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的理解力。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以西结书:
愚昧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当听这话。(以西结书12:2)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光照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目”表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同一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所以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8, 20)
再者,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是指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圣治;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圣治,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伤害,所以论到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经上说:
它们前后都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以西结书:
载着基路伯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在下文,也就是提到“火焰”和“火”的地方,我们会看到,“火焰”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经上说,主的“眼睛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这两者的一个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经揭开了这个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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