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6

776.经文多处记载

776.经文多处记载,主必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如在马太17:5; 24:30; 26:64;马可14:62; 路加 9:34, 35; 21:27;启示录1:7; 14:14;但以理7:13)。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天上的云”是什么意思,人们以为主会以人的形式显现在他们面前。在此之前,人们不知道“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那时祂降临时拥有的“荣耀和能力”(马太24:30)表示圣言的灵义,因为甚至没人能猜想出圣言里面存在灵义,这灵义就在它自己里面。但现在,由于主已向我揭示了圣言灵义,并且允许我与天使和灵在他们的世界交往,如同我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所以披露了“天上的云”表属世义的圣言,“荣耀”表属灵义的圣言,“能力”表主透过圣言的力量。这就是“天上的云”的含义,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
  耶书仑哪,没有能比神的,祂乘在天空,驾云显其威荣。(申命记 33:26-27)
  你们当向神唱诗,赞美祂的名!歌颂那乘驾云的祂。(诗篇 68:4)
  耶和华乘驾薄云。(以赛亚19:1)
  “乘驾”表教导圣言的圣真,因为“马”表对圣言的觉知(见《破解启示录》n. 298)。谁不明白神不会真的驾云?又:
  神坐着基路伯飞行;祂天空的厚云为祂四围的行宫。(诗篇18:10, 11)
  “基路伯”也表圣言(见《破解启示录》, n. 239, 672)。
  耶和华将水包在密云中。遮蔽他的宝座,将云铺在其上。(约伯记26:8, 9)
  你们要将能力归给神,祂的力量在云里。(诗篇68:34)
  耶和华也必在锡安全山,使白日有烟云;因为在全荣耀之上必有遮蔽。(以赛亚4:5)
  字义的圣言也以耶和华颁布律法时降临西奈山所驾的云来表示;那时所颁布的律法条款是圣言的雏形。
  补充以下事实作为进一步的证明:灵界与尘世一样,也有云,但它们的起源不同。在灵界,天使天堂上方有时有亮云,但地狱上方是乌云。天使天堂上方的亮云表示由于圣言字义而产生的模糊,当这些云散去时,则表示灵义带给他们清晰的光明;而地狱上方的乌云则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亵渎。在灵界,“云”之所以具有这样的意义,原因在于,光是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它代表圣真;由于这个缘故,主被称为“光”(约翰1:9; 12:35)。因为同样的原因,那里的圣言本身被保存在神殿的圣所,看似被清晰的白光环绕,它的模糊是由云造成的。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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