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5.以团契或集体形式构成教会的会众,其情形和个体的或单个人的一样。团契或集体就是会众组成的教会,而个体或单个人就是会众的每个成员里面的教会。按照神序,必存在共性和特性,这二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否则特性无法存在和持久;就象人体当中不会存在特性,除非有围绕它的共性。人体的特性就是内脏及其各个部分,共性就是不仅包裹整个身体,还包裹每个内脏及其各个部分的覆盖物。所有动物、鸟和虫,以及树、灌木和种子都一样。管弦乐器也无法发出一个音调,除非存在共性,以便个别音符由此获得使它得以存在的普遍性。所有身体感官,如视听嗅味触,以及所有心智的内在感官也一样。列举这些实例是为了清楚表明,教会也存在共性和特性,以及最普遍性;这就是为何相继兴起四个教会的原因,它们的发展带来教会的最普遍性,并接连带来每个教会的共性和特性。人体内也存在使得所有共性与特性存在的两个最普遍性。这两个最普遍性在人体内是心与肺;在人的灵内是意与知。人生命的一切元素皆取决于这四者,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若没有它们,这些元素就会土崩瓦解。天使天堂、整个人类、甚至整个受造宇宙,若总体的一切和具体的细节不依赖于神,依赖于祂的爱和智慧,也是一样。
851.“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表示照着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这从“十四万四千”的含义清楚可知,“十四万四千”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参看AE 430节)。主对祂的十二门徒所说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十二个门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而是说,主要照着从祂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审判所有人,因为“十二个支派”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也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可参看AE 9, 206, 253b, 270, 297, 430c节)。
以赛亚书中的“长老和首领”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万民。耶和华必来审判祂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以赛亚书3:13, 14)
“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与十二个门徒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和良善。这就是“长老”的含义(参看AE 270节),也是首领的含义(AE 29, 408节)。
“十四万四千”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而“十二”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和良善。“十四万四千”之所以与“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是因为复合数字与通过相乘产生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144这个数字是12与12的乘积。再者,十四万四千与一百四十四具有相同的含义。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在对启示录第7章的解释中所说的,那里论述了每个支派中受印的一万二千人,和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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