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5.以团契或集体形式构成教会的会众,其情形和个体的或单个人的一样。团契或集体就是会众组成的教会,而个体或单个人就是会众的每个成员里面的教会。按照神序,必存在共性和特性,这二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否则特性无法存在和持久;就象人体当中不会存在特性,除非有围绕它的共性。人体的特性就是内脏及其各个部分,共性就是不仅包裹整个身体,还包裹每个内脏及其各个部分的覆盖物。所有动物、鸟和虫,以及树、灌木和种子都一样。管弦乐器也无法发出一个音调,除非存在共性,以便个别音符由此获得使它得以存在的普遍性。所有身体感官,如视听嗅味触,以及所有心智的内在感官也一样。列举这些实例是为了清楚表明,教会也存在共性和特性,以及最普遍性;这就是为何相继兴起四个教会的原因,它们的发展带来教会的最普遍性,并接连带来每个教会的共性和特性。人体内也存在使得所有共性与特性存在的两个最普遍性。这两个最普遍性在人体内是心与肺;在人的灵内是意与知。人生命的一切元素皆取决于这四者,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若没有它们,这些元素就会土崩瓦解。天使天堂、整个人类、甚至整个受造宇宙,若总体的一切和具体的细节不依赖于神,依赖于祂的爱和智慧,也是一样。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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