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5.以团契或集体形式构成教会的会众,其情形和个体的或单个人的一样。团契或集体就是会众组成的教会,而个体或单个人就是会众的每个成员里面的教会。按照神序,必存在共性和特性,这二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否则特性无法存在和持久;就象人体当中不会存在特性,除非有围绕它的共性。人体的特性就是内脏及其各个部分,共性就是不仅包裹整个身体,还包裹每个内脏及其各个部分的覆盖物。所有动物、鸟和虫,以及树、灌木和种子都一样。管弦乐器也无法发出一个音调,除非存在共性,以便个别音符由此获得使它得以存在的普遍性。所有身体感官,如视听嗅味触,以及所有心智的内在感官也一样。列举这些实例是为了清楚表明,教会也存在共性和特性,以及最普遍性;这就是为何相继兴起四个教会的原因,它们的发展带来教会的最普遍性,并接连带来每个教会的共性和特性。人体内也存在使得所有共性与特性存在的两个最普遍性。这两个最普遍性在人体内是心与肺;在人的灵内是意与知。人生命的一切元素皆取决于这四者,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若没有它们,这些元素就会土崩瓦解。天使天堂、整个人类、甚至整个受造宇宙,若总体的一切和具体的细节不依赖于神,依赖于祂的爱和智慧,也是一样。
42.启1: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示就对圣言真理的感知而言,当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转向主时,他们状态的反转。约翰说他听见身后有声音(启1:10),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灯台。由此明显可知,他从身后听见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显然,这里面有一个奥秘。这奥秘是:人在转向主,承认祂是天地之神之前,不能看见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因此,那些承认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人主要仰望父,有些人仰望圣灵,但很少有人仰望主,即便仰望主,他们思想祂的人身,就如同思想一个凡人。当一个人这样做时,他绝不能在圣言中被光照,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来自祂并关乎祂。因此,那些不唯独靠近主的人,看主及其圣言在他们身后,而不是在他们前头,或从身后看,而不是从前面看。这就是隐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即:“约翰听见在他后面有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和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因为约翰所听见的声音来自人子,也就是主。
唯独主是天地之神,现在祂以明显的声音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今在、昔在、以后永在的主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启示录1:8)
此处:
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1)
后来: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17; 2:8)
“声音”当来自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节)。“约翰”是指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教会之人(AR 5—6节)。由此明显可知,“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这句话表示就对圣言真理的感知而言,当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转向主时,他们状态的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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