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5.以团契或集体形式构成教会的会众,其情形和个体的或单个人的一样。团契或集体就是会众组成的教会,而个体或单个人就是会众的每个成员里面的教会。按照神序,必存在共性和特性,这二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否则特性无法存在和持久;就象人体当中不会存在特性,除非有围绕它的共性。人体的特性就是内脏及其各个部分,共性就是不仅包裹整个身体,还包裹每个内脏及其各个部分的覆盖物。所有动物、鸟和虫,以及树、灌木和种子都一样。管弦乐器也无法发出一个音调,除非存在共性,以便个别音符由此获得使它得以存在的普遍性。所有身体感官,如视听嗅味触,以及所有心智的内在感官也一样。列举这些实例是为了清楚表明,教会也存在共性和特性,以及最普遍性;这就是为何相继兴起四个教会的原因,它们的发展带来教会的最普遍性,并接连带来每个教会的共性和特性。人体内也存在使得所有共性与特性存在的两个最普遍性。这两个最普遍性在人体内是心与肺;在人的灵内是意与知。人生命的一切元素皆取决于这四者,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若没有它们,这些元素就会土崩瓦解。天使天堂、整个人类、甚至整个受造宇宙,若总体的一切和具体的细节不依赖于神,依赖于祂的爱和智慧,也是一样。
359.启7: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在那些将属于新天堂和主的新教会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主里面,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的合一,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在那些在天堂与教会里的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属世意义上表示婚姻之爱本身;因此,“西布伦”在此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他也以“同住”而得名(创世记30:19, 20);“同住”论及心智合而为一的已婚伴侣,因为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同住。在此由“西布伦”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之爱。主是爱之良善本身,并让教会成为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当教会之人从主那里以真理接受良善时,“同住”就实现了。在这种情况下,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教会本身,就发生在人身上,他成为一个天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神的国,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经常被比作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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