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5

775.以团契或集体

775.以团契或集体形式构成教会的会众,其情形和个体的或单个人的一样。团契或集体就是会众组成的教会,而个体或单个人就是会众的每个成员里面的教会。按照神序,必存在共性和特性,这二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否则特性无法存在和持久;就象人体当中不会存在特性,除非有围绕它的共性。人体的特性就是内脏及其各个部分,共性就是不仅包裹整个身体,还包裹每个内脏及其各个部分的覆盖物。所有动物、鸟和虫,以及树、灌木和种子都一样。管弦乐器也无法发出一个音调,除非存在共性,以便个别音符由此获得使它得以存在的普遍性。所有身体感官,如视听嗅味触,以及所有心智的内在感官也一样。列举这些实例是为了清楚表明,教会也存在共性和特性,以及最普遍性;这就是为何相继兴起四个教会的原因,它们的发展带来教会的最普遍性,并接连带来每个教会的共性和特性。人体内也存在使得所有共性与特性存在的两个最普遍性。这两个最普遍性在人体内是心与肺;在人的灵内是意与知。人生命的一切元素皆取决于这四者,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若没有它们,这些元素就会土崩瓦解。天使天堂、整个人类、甚至整个受造宇宙,若总体的一切和具体的细节不依赖于神,依赖于祂的爱和智慧,也是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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