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4.主不断与每个人同在,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因为没有祂的同在,没有人能活着;但祂的降临只在那些接受祂的人中间,他们就是那些信靠祂,并遵行祂诫命的人。主的不断同在使人变得理性,并赋予他变得属灵的能力。这是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的效果,人以其理解力来接受这光;这光是真理,人通过真理而拥有理性。但主的降临在那些将热与光结合,也就是说,将爱与真理结合的人中间;因为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是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仅仅主的同在和随之而来的对理解力的光照,可以比作世上阳光的同在;除非这光与热结合,否则地上的一切都会变得荒凉。而另一方面,主的降临可以比作热的降临,热在春天降临;因为那时热与光结合,地就变得松软,种子开始发芽并结出果实。这就是属灵事物,即人之灵的属灵环境,与属世事物,即他身体的属世环境之间的平行关系。
458.这清楚表明了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结合的起源和性质,即:这种结合就是神对人们的爱的流注,并人对它的接受,这两者,连同人与它的合作一起,构成了对邻之爱,换言之,神对人们的爱流入我们,当我们接受这爱,并与它合作时,它就成为对邻舍的爱。简言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些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以及: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在他那里作住所。(约翰福音14:21-23)
主的所有诫命都与对邻之爱有关;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舍行恶,而是向他行善。那些如此行的人爱神,神也爱他们,这一点与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由于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撒谎的;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的,怎能爱自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诫命。(约翰一书3:24; 4: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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