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4

774.主不断与每个

774.主不断与每个人同在,无论恶人还是善人,因为没有祂的同在,没有人能活着;但祂的降临只在那些接受祂的人中间,他们就是那些信靠祂,并遵行祂诫命的人。主的不断同在使人变得理性,并赋予他变得属灵的能力。这是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的光的效果,人以其理解力来接受这光;这光是真理,人通过真理而拥有理性。但主的降临在那些将热与光结合,也就是说,将爱与真理结合的人中间;因为从灵界太阳发出的热是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仅仅主的同在和随之而来的对理解力的光照,可以比作世上阳光的同在;除非这光与热结合,否则地上的一切都会变得荒凉。而另一方面,主的降临可以比作热的降临,热在春天降临;因为那时热与光结合,地就变得松软,种子开始发芽并结出果实。这就是属灵事物,即人之灵的属灵环境,与属世事物,即他身体的属世环境之间的平行关系。

真实的基督教 #330

330.前面说过,人

330.前面说过,人越避开邪恶,就越意愿良善,因为邪恶和良善是对立面。事实上,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即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靠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情况就是这样,当我们如此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点就变得非常明显了。例如一个人:
(1)越不拜别神,就越拜真神。
(2)越不妄称神的名,就越爱来自神的东西。
(3)越不想杀人,不想基于仇恨和报复行事,就越希望邻舍好。
(4)越不想通奸,就越想与配偶过贞洁的生活。
(5)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6)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考并谈论真理。
(7和8)越不贪恋属于邻舍的东西,就越希望邻舍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清楚可知,十诫包含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一切。因此,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不作恶事害邻舍;所以爱是律法的完全。(罗马书13:8-10)
对此,必须增加两条教规以供新教会使用:
(1)没有人能凭自己避恶如罪,并实行系神眼里的良善的良善;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不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实行良善。
(2)人必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并与它们争战;但如果一个人避开邪恶是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就没有避开它们,只是阻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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