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4.主永远与每个人同在,无论善恶,因为若没有祂的同在,没人能够存活。但祂的降临只为接受祂的人,他们就是那些信靠祂,并遵守祂诫命的人。主的永恒临在赋予人理性能力和变成属灵的能力。正是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带来这一切,人以觉知接受这光,这光就是赋予他理性能力的真理。然而,主只降临到将热与光,即爱与真理相结合的人身上,因为同一个太阳发出的热是对主对邻之爱。主的临在本身和带来觉知的启示,好比世上阳光的临在;除非这光与热结合,否则地上的万物都是荒凉的。但主的降临好比热的降临,它发生于春天,因为那时热会与光结合起来,所以土地变得松软,种子发芽并结果。这就是灵的属灵环境和身体的属世环境之间的对应。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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