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2

772.我在上一节指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诠释启示录 #218

218.“免得人夺去

218.“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表示免得聪明灭亡。这从“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冠冕”是指智慧(对此,参看AE 126节),在此是指聪明,因为那些处于属灵之爱,或处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人处于聪明;而那些处于属天之爱,或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感知之人处于智慧。“免得人夺去你的冠冕”表示免得聪明灭亡,因为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会夺走人的聪明;事实上,聪明属于真理,当人处于邪恶时,恶灵会夺走他的聪明,因为那时他与他们联系在一起;如此被夺走的东西就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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