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40.在英国民族当中,更好的占据所有基督徒的中心(参看20节)。他们之所以在中心,是因为他们享有内在智慧之光。这在尘世并未显明给任何人,但在灵界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从思考、因而说话和写作的自由中获得这光。在没有这种自由的其他人当中,智慧之光则变暗,或说被窒息,因为它没有出口。然而,这光在他们里面不是自动被激活的,而是被其他人,尤其他们当中有声望和权威的人激活的。这些人一发话,或他们所赞成的东西被阅读,这光就会闪耀,而在此之前却极少这样。正因如此,在灵界,有总督被派来管理他们,也有以学术和杰出能力著称的牧师赐给他们。百姓出于其本性愿意服从他们的命令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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