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767.启18:9.“地上的列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通过被他们变成教会神圣之物的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处于更高的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当看到这些神圣之物变成亵渎之物时,其更内在的痛苦。本节和下一节论述了“地上列王”的悲哀,他们是指在圣统制中品级最高的人,被称为权贵或大人物和大主教;启18:11-16论述了“地上客商”的悲哀,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低的人,被称为修道士;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的悲哀,他们是指那些捐献的人,被称为平信徒。此处论述的是“地上的列王”,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最高的人。“列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可参看AR 483, 704, 720, 737, 740节)。因此,“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地上的列王”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尤其通过被他们歪曲和玷污的主对彼得所说的真理而处于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说明。“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134, 632, 635节);“奢华生活”表示享受统治的快乐,同时享受财富的快乐(AR 759节)。他们的“哭泣哀号”表示他们的内在痛苦。经上说“哭泣哀号”,是因为“哭泣”论及统治被推翻的痛苦,“哀号”论及财富丧失的痛苦。由于这些人的痛苦比“地上客商”的痛苦更内在,所以论到“地上的列王”,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经上说,他们“哭泣哀号”,而论到“地上的客商”,他们是指圣统制中品级较低的人,经上说,他们“哭泣悲哀”。“看见烧她的烟”表示当他们看到,其宗教说服的虚假,即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变成亵渎之物时。“烟”表示这些虚假(AR 422, 452节),“烧”表示亵渎之物(AR 766节)。从这些事和前面(AR 766节)的解释明显看出,“地上的列王,素来与她行淫一同奢华生活的,看见烧她的烟,就必为她哭泣哀号”表示那些通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真理而处于更高的统治及其快乐的人,当看到这些神圣之物变成亵渎之物时,其更内在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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