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41.“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表示具体地照着各人的接受状态。在下文我们会看到,在灵义上,这七个名字表示对主及其教会的接受的所有状态;因为当约翰接受这个命令时,他处于一种属灵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凡按名提到的事物,无不表示某种事物或状态。因此,约翰所写的这些内容不是寄给那些地方的任何教会,而是告知那些教会的天使,他们是指那些乐意接受的人。整部圣言中的所有人名和地名都是指属灵事物,这一点在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如那本书说明了“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是什么意思,以及“以色列”和他十二个儿子的名字是什么意思,迦南地的各个地方和那地邻近地区的地方是什么意思,“埃及”、“亚兰或叙利亚”、“亚述”和其它地方又是什么意思。这七个名字也是如此。但对一个想停留于字义的人来说,就让他停留在其中吧,因为字义带来结合;只要让他知道,天使通过这些名字感知到的是教会的事物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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