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34.“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表示他能被光照的状态和地方。给约翰的启示之所以发生在拔摩岛,是因为拔摩岛是希腊的一个海岛,离迦南地不远,就在亚洲和欧洲之间;“海岛”表示距离对神的敬拜较远的外邦人,但他们因能被光照而即将接近这敬拜。“希腊”所表相同;但“迦南地”表示教会本身;“亚细亚”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教会之人;“欧洲”表示那些即将拥有圣言的人;正因如此,“拔摩岛”表示他能被光照的状态和地方。在圣言中,“海岛”表示那些距离对神的敬拜较远,但即将接近这敬拜的民族,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以乌陵荣耀耶和华,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同一先知书:
祂不扑灭,也不破碎,直到祂在地上设立公平,海岛都等候祂的律法。众海岛和其上的居民,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在海岛中传扬祂的颂赞。(以赛亚书42:4, 10, 12)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以赛亚书49:1)
又:
众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以赛亚书51:5)
又:
众海岛必倚赖我,他施的船只领先。(以赛亚书60:9)
耶利米书:
列族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西番雅书:
他们各人,就是列族的众海岛,要在自己的地方敬拜耶和华。(西番雅书2:11)
以及其它地方。“希腊”所表相同,这一点从圣言来看并不明显,因为希腊只在但以理书(8:21; 10:20; 11:2)、约翰福音(12:20)和马可福音(7:26)中被提及。“迦南地”是指主的教会,这地因此被称为“圣地”和“天上的迦南”,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亚细亚”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的人(可参看AR 11节);显然,“欧洲”是指那些即将拥有圣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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