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2

772.我在上一节指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揭秘启示录 #307

307. “使人彼此

307. “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内部仇恨、来自地狱的侵扰和内在不安。当“夺去和平”表示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和内在的安息时,当“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灭绝时,所表示的就是这些东西;因为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时,这些东西就存在;当人们不知道何为良善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当没有仁爱时,内部仇恨就存在;同样,当没有属灵的安全时,地狱的侵扰就存在;当没有远离邪恶及其欲望的安息时,内在不安就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情况就是这样,即便在世上不是这样,死后也必是这样。“杀”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下文中“剑”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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