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主的这次降临,即祂的第二次降临正在发生,是为了恶人和善人可以分离,
那些已经相信和现在相信祂的人可以得救,
一个新的天使天堂和地上的一个新教会可以由他们形成;
如果祂不这样做,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2)
772.前面(TCR 768-771节)已经说明,主的这第二次降临不是要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的目的不是要摧毁任何东西,而是建立,因而不是定罪,而是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降临以来信祂的人,以及那些今后会信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神没有差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藉着祂而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别处: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最后的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发生,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1758年于伦敦出版)这本小著中已经说明,并在《最后的审判续》(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中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郑重证明这一点,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414.一个人的国家比一个社区更是一个邻舍,因为国家是由许多社区组成的;因此,对国家的爱是一种更广、更高的爱。此外,爱国家就是爱公众福祉。一个人的国家就是邻舍,因为国家就像父母;他生在这个国家,国家一直滋养着他,现在继续滋养着他,并一直保护着他,现在继续保护着他,使他免受伤害。人们应当出于对国家的爱,根据国家的需要而向它行善;其中一些需要是属世的,一些需要是属灵的。属世的需要涉及世俗的生活和秩序,属灵的需要涉及属灵的生活和秩序。每个人都必须爱自己的国家,不是像爱他自己一样,而是胜过他自己,这是一条铭刻在人类心中的律法;每个正直的人都赞同的普世格言由此而来,即:如果国家受到来自敌人或其它任何源头的毁灭威胁,为国家献身是高尚的,为保卫国家而流血对一个士兵来说是光荣的。说这句格言是为了强调,对国家的爱何等伟大。要知道,那些爱自己的国家,出于善意为它提供良好服务的人,死后则爱主的国,因为那时,主的国就是他们的国家;那些爱主国的人,就是爱主自己,因为主是祂国度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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