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155.在前面第三个标题(146节)已说明,圣灵作工对神职人员带来的特别神性恩惠就是启示和教导。除此之外,还有洞察和意向这两个居间状态。因此,神职人员会依次经历四个过程:启示、洞察、意向和教导。启示出自主。洞察则在人这一方,取决于教义在人里面所形成的心智状态。若这些教义是真理,他的洞察力就会通过启示之光而变得清晰。若它们是虚假,他的洞察力就会变得模糊,尽管它因有证据支持而看似清晰。这种假象是由昏昧之光产生的,在纯属世的视觉看来似乎是清晰的。
意向来自意愿之爱的情感,正是这爱所赋予的快乐使心智产生一种意向。若这快乐出自邪恶所产生的对恶与假之爱,那它所激发的热情表面上显得粗野、毛糙、炽热、激烈,而内在其实是愤怒、残忍和无情。但是,若这快乐出自良善所产生的对善与真之爱,那这热情表面上就显得温和、平滑、响亮和热烈,内在则是仁爱、慈悲和怜悯。教导(即受教的过程)则作为来自原因的结果而从其它过程(即启示、洞察、意向这三个过程)而来。因此,出自主的启示会照人的心智状态而转化为各种光和热,不过这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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