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182.但属灵之热的层级无法凭经验描述,因为与属灵之热相对应的爱不在思维观念的范畴之内。不过,属灵之光的层级可以描述出来,因为光属于思维,因而在思维观念的范畴之内。然而,属灵之热的层级可通过它们与光之层级的关系来理解,因为两者处于同一层级。关于天使所在的属灵之光,我被恩准亲眼看见它。围绕高层天堂天使的光如此亮白,难以形容,堪比雪的亮白,且闪闪发光,无以言表,堪比这个世界的太阳光芒。总之,这光胜过世上正午之光千倍。
另一方面,围绕低层天堂天使的光可通过对比在某种程度上描述出来,尽管它依旧胜过我们世界最强烈的光。高层天堂天使的光之所以无法形容,是因为他们的光与他们的智慧合而为一;还因为相比世人的智慧,他们的智慧是不可言喻的,他们的光也是如此。由此可见,光必有层级之分;由于智慧与爱属同一层级,故可推知热也必有同样的层级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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