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1.圣经一章说明了,圣言字义通过表象和对应写成,因此它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真理居于灵义,处在自己的光中,而字义处于阴影。所以,为防止新教会的人象旧教会的人那样,迷失在使圣言字义模糊不清的阴影中,尤其关于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活,以及主的这次来临,主乐意打开我的灵眼,从而将我引入灵界。我蒙允许与灵和天使、亲朋好友,甚至结束尘世课程的国王和王子交谈,还见识了天堂的壮观和地狱的悲惨,因而得知,死后,人并非在地球的某个角落,也非又聋又瞎地在太空或空气中四处徘徊,而是作为拥有实质身体的人而生活,倘若受到祝福,则处于更完美的状态,胜过先前以物质身体生活时的状态。所以,为了防止人们在错误观念上陷得更深,这些观念涉及可见之天和可居之地的毁灭,以及灵界(由于这种无知,自然主义,连同无神论,在学者当中已开始扎根于内在理性心智,并象肉体的坏疽一样,传播得越来越广泛,甚至延伸到控制言语的外在心智),主吩咐我叫世人知道我耳闻目睹的各种事,包括天堂和地狱,最后审判,对启示录的解读,启示录的经文涉及主来、先前的天和新天,以及圣城耶路撒冷。对于这些主题,倘若阅读并理解了我的相关书籍,谁都会明白主来、新天和新耶路撒冷是什么意思。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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