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1.圣经一章说明了,圣言字义通过表象和对应写成,因此它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真理居于灵义,处在自己的光中,而字义处于阴影。所以,为防止新教会的人象旧教会的人那样,迷失在使圣言字义模糊不清的阴影中,尤其关于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活,以及主的这次来临,主乐意打开我的灵眼,从而将我引入灵界。我蒙允许与灵和天使、亲朋好友,甚至结束尘世课程的国王和王子交谈,还见识了天堂的壮观和地狱的悲惨,因而得知,死后,人并非在地球的某个角落,也非又聋又瞎地在太空或空气中四处徘徊,而是作为拥有实质身体的人而生活,倘若受到祝福,则处于更完美的状态,胜过先前以物质身体生活时的状态。所以,为了防止人们在错误观念上陷得更深,这些观念涉及可见之天和可居之地的毁灭,以及灵界(由于这种无知,自然主义,连同无神论,在学者当中已开始扎根于内在理性心智,并象肉体的坏疽一样,传播得越来越广泛,甚至延伸到控制言语的外在心智),主吩咐我叫世人知道我耳闻目睹的各种事,包括天堂和地狱,最后审判,对启示录的解读,启示录的经文涉及主来、先前的天和新天,以及圣城耶路撒冷。对于这些主题,倘若阅读并理解了我的相关书籍,谁都会明白主来、新天和新耶路撒冷是什么意思。
498.由上述内容得出的结论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本身完美地居于人的灵魂,它从灵魂流出,就像泉水汇入源泉一样涌入人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即意愿与理解,并通过它们涌入身体感官,进入言与行。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感觉的身体。高层所包含的一切,比低层所包含的要完美得多。主正是通过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在这自由中并连同这自由一起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被接受。但祂绝不撇弃或拿走他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凡人在属灵事物方面所做的事,若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的,就不会持久。因此,可以说,正是这自由允许主居于人的灵魂。
无论在灵界还是在世界,作恶均被律法制止,否则,无论哪个世界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若没有这些外在制约,不但社会不复存在,整个人类也会灭亡。因为人受两种爱诱惑,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或控制欲)和占有所有人财富的爱(或物欲)。这些爱若不受限制,就会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由这两种爱产生,亚当的罪只是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蛇将这恶注入到他里面,所以当他受诅时,经上这样说:
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世记3:5,18)
这句话表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是,凡被这些爱奴役的人,皆视自己为独一目标,所有人都因他并为他存在。这种人没有任何怜悯,既不畏惧神,也不爱邻舍;所以,他们无情、冷酷、残忍,对抢劫和偷盗的贪恋和私欲与地狱相称,并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耍尽阴谋诡计。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恶毒,它们不会彼此杀戮和吞灭,除非饥肠辘辘或自卫。因此,从这两种爱的角度来看,恶人比任何动物都要残忍、凶狠和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这一点可体现在失去法律约束的煽动骚乱中,也体现在士兵接到可向被征服者或围困者肆意发泄怒火的信号时所进行的屠杀和掠夺中;在听到命令停止的击鼓声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罢手。这些例子表明,若不是对法律制裁的畏惧约束人,那么不但社会,而且整个人类都将被毁灭。将所有这些罪恶除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运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也就是将心智专注于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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