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1.圣经一章说明了,圣言字义通过表象和对应写成,因此它的每一个细节皆包含灵义,真理居于灵义,处在自己的光中,而字义处于阴影。所以,为防止新教会的人象旧教会的人那样,迷失在使圣言字义模糊不清的阴影中,尤其关于天堂和地狱,人死后的生活,以及主的这次来临,主乐意打开我的灵眼,从而将我引入灵界。我蒙允许与灵和天使、亲朋好友,甚至结束尘世课程的国王和王子交谈,还见识了天堂的壮观和地狱的悲惨,因而得知,死后,人并非在地球的某个角落,也非又聋又瞎地在太空或空气中四处徘徊,而是作为拥有实质身体的人而生活,倘若受到祝福,则处于更完美的状态,胜过先前以物质身体生活时的状态。所以,为了防止人们在错误观念上陷得更深,这些观念涉及可见之天和可居之地的毁灭,以及灵界(由于这种无知,自然主义,连同无神论,在学者当中已开始扎根于内在理性心智,并象肉体的坏疽一样,传播得越来越广泛,甚至延伸到控制言语的外在心智),主吩咐我叫世人知道我耳闻目睹的各种事,包括天堂和地狱,最后审判,对启示录的解读,启示录的经文涉及主来、先前的天和新天,以及圣城耶路撒冷。对于这些主题,倘若阅读并理解了我的相关书籍,谁都会明白主来、新天和新耶路撒冷是什么意思。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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