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70

770.我曾问神职人

770.我曾问神职人员和平信徒,他们是否真的相信这一切。他们真的相信所有这些灵魂,包括大洪水以前的人与亚当和夏娃,大洪水以后的人与挪亚和他的儿子,并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众先知和使徒,还有其他所有人类灵魂,仍被保留在地心,或在以太或空气中飞舞吗?他们真的相信所有这些灵魂将重新披上他们的身体,或与它们重新聚合吗?即便他们的身体是被虫子、老鼠或鱼吃掉的尸体,或被人们当作药物来服用的埃及木乃伊,或纯粹是被太阳烘烤,直到化为尘土的骷髅。他们真的相信那时,天上的星星会坠落于地,即便地球比这些星星小得多?当然,所有这些想法都是理性本身所弃绝或驱散的荒谬,就像它弃绝或驱散其它任何矛盾或毫无意义的想法一样。对于这些问题,有些人根本没有回答;有些人说,这些都是信仰的问题,我们要使理解力服从信仰;有些人说,不仅这些事,还有其它许多超越理性的事都属于神性全能,或是由神性全能完成的。当他们提到信仰和全能时,理性就被驱逐。正常的理性要么消失,变成乌有,或似乎不存在,要么变成一种幽灵,被称为疯狂。对此,他们补充说:“这些事难道不符合圣言吗?每个人不都必须基于圣言来思考和说话吗?”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