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我曾问神职人员和平信徒,他们是否真的相信这一切。他们真的相信所有这些灵魂,包括大洪水以前的人与亚当和夏娃,大洪水以后的人与挪亚和他的儿子,并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众先知和使徒,还有其他所有人类灵魂,仍被保留在地心,或在以太或空气中飞舞吗?他们真的相信所有这些灵魂将重新披上他们的身体,或与它们重新聚合吗?即便他们的身体是被虫子、老鼠或鱼吃掉的尸体,或被人们当作药物来服用的埃及木乃伊,或纯粹是被太阳烘烤,直到化为尘土的骷髅。他们真的相信那时,天上的星星会坠落于地,即便地球比这些星星小得多?当然,所有这些想法都是理性本身所弃绝或驱散的荒谬,就像它弃绝或驱散其它任何矛盾或毫无意义的想法一样。对于这些问题,有些人根本没有回答;有些人说,这些都是信仰的问题,我们要使理解力服从信仰;有些人说,不仅这些事,还有其它许多超越理性的事都属于神性全能,或是由神性全能完成的。当他们提到信仰和全能时,理性就被驱逐。正常的理性要么消失,变成乌有,或似乎不存在,要么变成一种幽灵,被称为疯狂。对此,他们补充说:“这些事难道不符合圣言吗?每个人不都必须基于圣言来思考和说话吗?”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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