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如果你问一个牧师或平信徒,他们是否确信这些事,会出现什么情况呢?例如,大洪水前的人们,包括亚当和夏娃,和大洪水后的人们,包括挪亚和他的儿子,以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连同所有先知和使徒,以及其他所有人的灵魂,要么还留在地球的最深处,要么在太空或空气中飞来飞去。问他们是否相信灵魂会再次披上自己的肉身,与它们复合,尽管事实上,他们的尸体早已被虫子、老鼠或鱼吃光,埃及的木乃伊早被人们毁掉,有的被太阳晒得只剩骨架,或化为尘埃。再问问他们是否相信那时天上的星体会落到地球上,尽管地球比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要小。问问这些事是不是悖论,其理由本身都会消散,因为它所行的是一个矛盾。对此,有些人会无言以对,有些人则会说:“这是信的事,我们会使自己的觉知服从信”。有的还会说,不但这些问题,还有很多其它事都超越理智,但在神的大能面前,都是可能的。他们一提及信和大能,理智就被逐出,正常的理智要么消失,要么变得如同无有,要么成为一个幽灵,并被视为疯狂。他们还补充说:“这些事难道不是圣言说的吗?每个人不都得按圣言所吩咐的思考和言谈吗?”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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