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关于死后灵魂的情况,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观念都是这些:死后,人的灵魂是空气样的东西(有人认为它们就象一阵风),它们以这种形式被保留到最后审判之日,这审判要么在他们所居的地中心,要么在先祖所描述的地狱外缘进行。但对于这些问题,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灵魂是轻盈或空气样的形态,因此类似鬼魂和幽灵,其中,有的灵魂生活在空气中,有的在森林里,有的在水中;也有人认为死者的灵魂将被转到其它行星或恒星上,且在那里有住处;有的认为几千年后,它们会回到肉身。但大多数人相信,它们将被保留到整个宇宙,连同地球及其陆地海洋一起灭亡的那一刻。届时,大火要么从地中心喷出来,要么如包罗万象的雷电一样从天上落下来;然后坟墓被打开,保留的灵魂再次披上自己的肉身,被运到圣城耶路撒冷,之后他们将以明亮的身体共同生活在另一个地球上,有的住在低处,有的住在高处,因为圣城的高度是四千里,长和宽也一样(启示录21:16)。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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