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关于死后灵魂的情况,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观念都是这些:死后,人的灵魂是空气样的东西(有人认为它们就象一阵风),它们以这种形式被保留到最后审判之日,这审判要么在他们所居的地中心,要么在先祖所描述的地狱外缘进行。但对于这些问题,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灵魂是轻盈或空气样的形态,因此类似鬼魂和幽灵,其中,有的灵魂生活在空气中,有的在森林里,有的在水中;也有人认为死者的灵魂将被转到其它行星或恒星上,且在那里有住处;有的认为几千年后,它们会回到肉身。但大多数人相信,它们将被保留到整个宇宙,连同地球及其陆地海洋一起灭亡的那一刻。届时,大火要么从地中心喷出来,要么如包罗万象的雷电一样从天上落下来;然后坟墓被打开,保留的灵魂再次披上自己的肉身,被运到圣城耶路撒冷,之后他们将以明亮的身体共同生活在另一个地球上,有的住在低处,有的住在高处,因为圣城的高度是四千里,长和宽也一样(启示录21:16)。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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