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8.当今教会流行的观点是,主必来作最后审判,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由众天使陪伴,并有吹号声;祂必聚集地上的居民和死去的人;祂必分别恶人和善人,如同牧人分别山羊、绵羊;然后将恶人或山羊丢入地狱,抬举善人或绵羊升入天堂;同时,祂必创造一个可见的新天和一个可居的新地。祂必降下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圣城,这城按着启示录(21章)的描述建造,是碧玉和精金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长宽高都一样,共有四千里;所有选民都必聚集到那城里,无论现在还活着的,还是自世界之初就已死了的;到那时,这些人必回到自己身体,在那作为他们天堂的壮丽城市享受永恒幸福。这就是当今教会对于主来和最后审判的主流观点。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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