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8.当今教会流行的观点是,主必来作最后审判,祂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由众天使陪伴,并有吹号声;祂必聚集地上的居民和死去的人;祂必分别恶人和善人,如同牧人分别山羊、绵羊;然后将恶人或山羊丢入地狱,抬举善人或绵羊升入天堂;同时,祂必创造一个可见的新天和一个可居的新地。祂必降下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圣城,这城按着启示录(21章)的描述建造,是碧玉和精金的,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长宽高都一样,共有四千里;所有选民都必聚集到那城里,无论现在还活着的,还是自世界之初就已死了的;到那时,这些人必回到自己身体,在那作为他们天堂的壮丽城市享受永恒幸福。这就是当今教会对于主来和最后审判的主流观点。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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