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7.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都是一个具体形式的教会;总体形式的教会是由这样的个人组成的。奇妙的是,每一位天使,无论他把身体和脸转到哪个方向上,都能在他面前看到主;因为主是天使天堂的太阳;当天使们进行属灵沉思时,这太阳就出现在他们眼前。凡有教会在里面的世人,就其灵的视觉而言,也是如此。但由于这视觉被属世视觉蒙上了一层面纱,其它感官及其诱惑甚至使这面纱更加浓密,因为这些感官的对象都是肉体和世俗的,或说都是那些与肉体和世界有关的东西,所以世人没有意识到其灵的这种状态。然而,这种无论一个人如何转动,都能看到主的方式,源于这一事实:一切真理(真理是智慧和信仰的源头)和一切良善(爱和仁爱通过良善存在)都来自主,是人里面的主的;因此,每一个智慧之真理都像一面镜子,在这镜子里可以看到主,每一种爱之良善都是主的一个形像。这就是这种奇妙表象的原因。
而另一方面,恶灵不断转身离开主,不断仰望自己的爱,无论他把自己的身体和脸转到哪个方向上,都是这样。其原因是一样的,只是反过来了。因为每一种邪恶都以某种形式而是人的统治之爱的一个形像,而这爱所产生的虚假则像在一面镜子中那样呈现出这种形像。
像这样的某种东西也被植入自然界,这一点可从某些植物推断出来,它们为了看到太阳,努力超越围绕它们的植物;一些植物从日出到日落,不断转向太阳,好可以在太阳的影响下成熟。我也毫不怀疑,有一种类似的尝试和努力被植入每棵树的一切细枝和枝条;但由于它们弹性不足,无法弯曲和转动,所以这种行动被抑制了。此外,任何人都可以观察到,水中的漩涡和海洋中旋转的沙子,都自发地遵循太阳的一般轨迹。
那么,为什么按着神的形像被造的人就不应该如此转向神呢?除非他凭借他被赋予的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将造物主植入他的这种尝试和努力转到另一个方向上,否则他是可以转向神的。这一点也可以比作一个新娘不断将她的未婚夫或丈夫的形像保持在她灵的眼睛之前,在他的礼物中,就像在镜子中一样看到他,渴望他的到来;当他到来时,她就喜乐地接待他,这表达了她心中的爱。
635.启11:3.“我要赐给我那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两者都来自主。这从“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人”是指那些在心里和信仰上承认并称谢主、祂人身中的神性和祂发出的神性;因为这就是那本质上对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出于承认称谢祂的。关于“见证”和“作见证”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0, 27, 228, 392节)。“两个见证人”在此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经上接着说“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表示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两个灯台”表示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关于这种含义的详情,稍后会提到)。
“见证人”之所以表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因为他们,也就是所有处于它们的人都承认并称谢主。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对神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因而为祂作见证的教义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由此而来;由此可知,那些处于它们的人同样为主作见证,也就是承认并称谢祂。因为正是神性,而不是人从他自己为神性作见证;因此,主处于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它们在人里面,正是这些作见证。
由于对主的一切承认和称谢,主要对祂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和称谢,来自主自己,还由于“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这一点,所以在以下经文中,“作见证”表示来自主自己的关于祂自己的承认和称谢。约翰福音:
你们查考圣经,因给我作见证的就是它们。(约翰福音5:39)
圣经或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发出的神性就是天堂和教会中的主自己;因此,当经上说,“经文为祂作见证”时,意思是说,主自己为祂自己作见证。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那为我自己作见证的,还有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8:18)
此处经上公开声称,主自己或祂里面的神性,为祂作见证。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了时,他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2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神性真理。又:
耶稣对彼拉多说,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37)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使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为祂作见证;此外,在圣言中,“王”也表示这神性真理。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作见证”表示承认并称谢主,这是来自主;因此,“作见证”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的真理,因为这些来自主,属于人里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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