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67

767.凡对主有信,

767.凡对主有信,对邻有仁者,皆为一个小型教会;大型教会就是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神奇的是,每个天使,不管身体和脸怎样转动,总能在面前看见主。因为主是天使天堂的太阳,当沉思属灵事务时,这情景就出现在他们眼前。心有教会的世人,就其属灵视觉而言,也是这样。但由于他的属灵视觉被属世视觉、以及其它感官诱惑所遮蔽,并且这些感官皆指向肉体和尘世,所以灵的这种状态不为人知。不管如何转动,总能看见主,这是因为一切真理(它是智慧和信的源头)和一切良善(爱和仁通过它存在)皆出自主,属于人内主的。因此,每一个智之真可以说都是一面镜子,在里面能看见主;每一种爱之善都是主的一个形象。这就是该神奇表象的起因。
  然而恶灵不断背离主,注目于自己的爱,不管身体和脸如何转动,总是这样。原因相同,但意义相反。因为每种恶都取了人的一种统治欲(ruling love)形象的样式,由此而来的虚假如一面镜子那样呈现该形象。
  这类事也被植入到自然界中,对此,可通过某些植物推断出来,它们为了接受阳光,努力越过周围的草丛;一些植物从日出到日落,始终朝向太阳,以便在太阳的影响下成熟。我也毫不怀疑,每棵树的所有嫩枝和枝条都有类似的尝试和努力,但由于缺乏足够的弹性弯曲和转动而受阻。此外,研究表明,所有水的涡流和大洋中的漩涡,都朝着太阳运动的方向自动旋转。
  那么,被造为神形象的人为何就不该这样转动呢?除非他滥用自由意志,将造物主植入在他里面的这种尝试和努力转到其它方向。这也好比一个新娘,不断将丈夫的形象保持在她的灵眼前,在他的礼物中看到他,如同在镜子里看到一样,她渴望他的到来,当他来时,就欢喜接受他,这使她的心因胸中的爱而跳跃。

真实的基督教 #288

288.在圣言中,经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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