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67

767.凡对主有信,

767.凡对主有信,对邻有仁者,皆为一个小型教会;大型教会就是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神奇的是,每个天使,不管身体和脸怎样转动,总能在面前看见主。因为主是天使天堂的太阳,当沉思属灵事务时,这情景就出现在他们眼前。心有教会的世人,就其属灵视觉而言,也是这样。但由于他的属灵视觉被属世视觉、以及其它感官诱惑所遮蔽,并且这些感官皆指向肉体和尘世,所以灵的这种状态不为人知。不管如何转动,总能看见主,这是因为一切真理(它是智慧和信的源头)和一切良善(爱和仁通过它存在)皆出自主,属于人内主的。因此,每一个智之真可以说都是一面镜子,在里面能看见主;每一种爱之善都是主的一个形象。这就是该神奇表象的起因。
  然而恶灵不断背离主,注目于自己的爱,不管身体和脸如何转动,总是这样。原因相同,但意义相反。因为每种恶都取了人的一种统治欲(ruling love)形象的样式,由此而来的虚假如一面镜子那样呈现该形象。
  这类事也被植入到自然界中,对此,可通过某些植物推断出来,它们为了接受阳光,努力越过周围的草丛;一些植物从日出到日落,始终朝向太阳,以便在太阳的影响下成熟。我也毫不怀疑,每棵树的所有嫩枝和枝条都有类似的尝试和努力,但由于缺乏足够的弹性弯曲和转动而受阻。此外,研究表明,所有水的涡流和大洋中的漩涡,都朝着太阳运动的方向自动旋转。
  那么,被造为神形象的人为何就不该这样转动呢?除非他滥用自由意志,将造物主植入在他里面的这种尝试和努力转到其它方向。这也好比一个新娘,不断将丈夫的形象保持在她的灵眼前,在他的礼物中看到他,如同在镜子里看到一样,她渴望他的到来,当他来时,就欢喜接受他,这使她的心因胸中的爱而跳跃。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6

Life66.我们在

Life66.我们在马可福音中读到:有一个富人来到耶稣这里,问祂,他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尊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然而却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2)

经上说耶稣就“爱他”。这是因为这个人说他从小就遵守这些诫命。但因他还缺少三件事,就是他还没有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没有与欲望争战,尚未承认主为神,所以主叫他“去变卖他所有的”,以此表示他要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还叫他“背起十字架”,以此表示他要与欲望争战;又叫他“跟从祂”,以此表示他要承认主为神。主以对应来说这些话,和说其它话一样(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节)。事实上,没有人能避恶如罪,除非他承认主并转向祂,与邪恶争战,从而除去欲望。关于这些事的详情可参看关于与邪恶争战那一章(92-1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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