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V.黑夜之后就是早晨,这是主的降临
764.在圣言中,经上用一年四季,即春天、夏天、秋天和冬天,一天四个时辰,即早晨、中午、傍晚和黑夜来描述教会的相继状态,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由于现在是当今基督教会的黑夜,所以可推知,早晨,也就是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已近在眼前。在圣言中,经上用白昼之光的四个状态来描述教会的相继状态,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但以理书:
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那时圣所才能正宗化过来。晚上和早晨的异象是真的。(但以理书8:14, 26)
又:
有人从西珥呼问我,守望者啊,夜里如何?守望者说,早晨将到,黑夜也来。(以赛亚书21:11-12)
以西结书:
结局来了;那地的居民哪,早晨临到你;看哪,日子到了,早晨已发出。(以西结书7:6-7, 10)
西番雅书:
耶和华在早晨,在早晨显明祂的公平,从不间断。(西番雅书3:5)
诗篇:
神在她中间;早晨一回来,神必帮助她。(诗篇46:5)
又:
我等候耶和华;我的灵魂等候主,胜于守望者等候清晨,我说,胜于守望者等候清晨;因祂那里有丰盛的救赎,祂必救赎以色列。(诗篇130:5-8)
在这些经文中,“晚上(或傍晚)”和“黑夜”是指教会的末期,“早晨”是指它的初期。在以下经文中,主自己也被称为早晨;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晓谕我说。祂必像晨光,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启示录:
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
诗篇:
从早晨的子宫中,你得了你青春的甘露。(诗篇110:3)
这些经文都是关于主的。由于主是早晨,所以祂清早从坟墓中复活,即将开始一个新教会(马可福音16:2, 9)。
是主的降临要被等候,这一点从祂在马太福音中关于它的预言清楚看出来:
耶稣在橄榄山上坐着,门徒进前来私下对祂说,请告诉我们,你降临和时代完结的预兆是什么呢?(马太福音24:3)
又: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 30; 马可福音13:26; 路加福音21:27)
又: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辰,人子就来了。(马太福音24:37, 39, 44, 46)
路加福音:
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约翰福音:
耶稣论到约翰说,我若愿意他存留,等到我来。(约翰福音21:22-23)
使徒行传:
他们正看的时候,耶稣就被接升天,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他们旁边,说,这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使徒行传1:9-11)
启示录:
圣先知的主神差遣祂的使者,将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祂仆人。看哪,我必快来;凡遵守这书上预言之话的有福了。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6-7, 12)
又:
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灵和新妇都说,来;让听见的人说,来;让口渴的人来;让愿意的,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6-17)
又:
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愿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与你们众人同在。阿们。(启示录22:20-21)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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