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4.在圣言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皆通过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一天四个时辰,即晨午暮晚来描述教会的相继状态。既然当今教会处于黑夜,那么可知,黎明,即一个新教会的兴起即将来临。在圣言中,通过一天四个时辰来描述教会的相继状态,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二千三百日的异象是真的。(但以理书8:14, 26)
有人声从西珥呼问我说,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守望的说,早晨将到,黑夜也来。(以赛亚21:11-12)
结局来了,早晨临到你,境内的居民哪,看那日子来了,早晨已经发出了。(以西结7:6-7, 10)
耶和华每早晨显明祂的公义,无日不然。(西番雅书3:5)
神在其中,到天一亮,神必帮助这城。(诗篇46:5)
我等候耶和华,我的心等候,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我说,胜于守夜的等候天亮。因祂有丰盛的救恩。祂必救赎以色列。(诗篇130:5-8)
在这些经文中,“傍晚”和“黑夜”表教会末期,“早晨”表它的初期。在以下经文中,主自己也被称为早晨: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晓谕我说。祂必象日出的晨光,如无云的晨光。(撒母耳记下23:3-4)
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
从晨曦初现,你就有清晨的甘露。(诗篇110:3)
这些经文指向主。因为主就是早晨,祂清早从坟墓复活,即将兴起一个新教会(马可16:2, 9)。
要等候主来,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祂对此的预言清楚可知:
耶稣在橄榄山上坐着,门徒暗暗地来说:“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马太24:3)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24:29, 30; 马可13:26; 路加21:27)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子降临也要怎样。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马太 24:37, 39, 44, 46)
路加福音: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德吗?(路加18:8)
约翰福音:
耶稣论到约翰,若我愿意,他要等到我来的时候。(约翰21:22-23)
在使徒行传:
当他们看见耶稣被接升上天时,有两个人身穿白衣,站在旁边,说,被接升上天的耶稣,你们见祂怎样往天上去,祂还要怎样来。(使徒行传1:9-11)
启示录:
主就是众先知被感之灵的神,差遣他的使者,将那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仆人。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6-7, 12)
又:
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为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6-17)
证明这事的说:“是了,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我愿你来!愿主耶稣的恩惠常与众圣徒同在。阿们。(启示录22:20-21)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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