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3.按照秩序,最初应该行进到最后,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以使万物充满变化,变化决定一切品质;因为品质通过差异被完善,这种差异或多或少地关系到对立面。谁不明白,真通过假的存在得其品质,同样,善通过恶的存在得其品质,如同光通过暗的存在得其品质,热通过冷的存在得其品质?没有黑,只有白,我们如何得到颜色?只有不完全性才能产生中间色的品质。没有对照,还会有感觉吗?没有参照物,又如何对照?若只看白色,不通过色彩活跃,视觉不会模糊吗?而色彩归功于黑色,比如,绿色就是这样。若只听一个声调,听觉不会迟钝吗?但听觉是通过音调的变化被唤醒的,这也是对照的结果。没有丑,如何拥有美呢?所以在一些图片中,为生动形象地表现少女的美丽,会将丑陋的脸摆放在漂亮的脸旁边。没有不快乐、不幸福,又如何拥有快乐和幸福呢?除非不时地有各种想法,否则,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不是会把人逼疯吗?教会的属灵事物也是一样,其对立面关系到恶与假。然而,它们并非来自主,而来自人,人拥有选择自由,他凭这自由既可转向善用,也可转向恶用;好比黑和冷,它们并非来自太阳,而是来自地球,地球通过自转,依次背离和转向太阳。若没有地球的这种背离和转向,既不存在日子,也不存在年,因此地上既没有人,也没有万物。我听说,拥有各种善与真的教会,只要其善关系到对主的爱,其真关系到对主的信,就会象王冠上的宝石一样多。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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