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3.按照秩序,最初应该行进到最后,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以使万物充满变化,变化决定一切品质;因为品质通过差异被完善,这种差异或多或少地关系到对立面。谁不明白,真通过假的存在得其品质,同样,善通过恶的存在得其品质,如同光通过暗的存在得其品质,热通过冷的存在得其品质?没有黑,只有白,我们如何得到颜色?只有不完全性才能产生中间色的品质。没有对照,还会有感觉吗?没有参照物,又如何对照?若只看白色,不通过色彩活跃,视觉不会模糊吗?而色彩归功于黑色,比如,绿色就是这样。若只听一个声调,听觉不会迟钝吗?但听觉是通过音调的变化被唤醒的,这也是对照的结果。没有丑,如何拥有美呢?所以在一些图片中,为生动形象地表现少女的美丽,会将丑陋的脸摆放在漂亮的脸旁边。没有不快乐、不幸福,又如何拥有快乐和幸福呢?除非不时地有各种想法,否则,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不是会把人逼疯吗?教会的属灵事物也是一样,其对立面关系到恶与假。然而,它们并非来自主,而来自人,人拥有选择自由,他凭这自由既可转向善用,也可转向恶用;好比黑和冷,它们并非来自太阳,而是来自地球,地球通过自转,依次背离和转向太阳。若没有地球的这种背离和转向,既不存在日子,也不存在年,因此地上既没有人,也没有万物。我听说,拥有各种善与真的教会,只要其善关系到对主的爱,其真关系到对主的信,就会象王冠上的宝石一样多。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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