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763

763.按照秩序,最

763.按照秩序,最初应该行进到最后,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以使万物充满变化,变化决定一切品质;因为品质通过差异被完善,这种差异或多或少地关系到对立面。谁不明白,真通过假的存在得其品质,同样,善通过恶的存在得其品质,如同光通过暗的存在得其品质,热通过冷的存在得其品质?没有黑,只有白,我们如何得到颜色?只有不完全性才能产生中间色的品质。没有对照,还会有感觉吗?没有参照物,又如何对照?若只看白色,不通过色彩活跃,视觉不会模糊吗?而色彩归功于黑色,比如,绿色就是这样。若只听一个声调,听觉不会迟钝吗?但听觉是通过音调的变化被唤醒的,这也是对照的结果。没有丑,如何拥有美呢?所以在一些图片中,为生动形象地表现少女的美丽,会将丑陋的脸摆放在漂亮的脸旁边。没有不快乐、不幸福,又如何拥有快乐和幸福呢?除非不时地有各种想法,否则,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不是会把人逼疯吗?教会的属灵事物也是一样,其对立面关系到恶与假。然而,它们并非来自主,而来自人,人拥有选择自由,他凭这自由既可转向善用,也可转向恶用;好比黑和冷,它们并非来自太阳,而是来自地球,地球通过自转,依次背离和转向太阳。若没有地球的这种背离和转向,既不存在日子,也不存在年,因此地上既没有人,也没有万物。我听说,拥有各种善与真的教会,只要其善关系到对主的爱,其真关系到对主的信,就会象王冠上的宝石一样多。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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