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1.基督教会的末期就是先前教会终结时所处的黑夜,这一点可从主在福音书和但以理书中对它的预言看出来;如福音书的以下经文:
他们会看见毁坏可憎的,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最后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 24:15, 21, 22, 29)
其它福音书也称那日子为夜,如路加福音:
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17:34)
约翰书:
我必须作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9:4)
黑夜,所有的光都消失了,主是真光(约翰1:4-9; 8:12; 12:35, 36, 46),所以当主升天时,祂对门徒说:
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28:20)
主离开他们正是为了新教会。基督教会的末期就是先前教会终结时所处的黑夜,这一点也可从但以理书的以下经文看出来:
最后那荒凉必临到可憎的鸟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并有决定了的毁灭倾注在它身上。(9:27)
这是对基督教会终结的预言,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明显可知(24:15);也可从但以理书所说尼布甲尼撒的雕像所代表的四个王国或四个教会的经文明显可知:
你既见铁与泥搀杂,他们也必与各种人搀杂,却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铁与泥不能相合一样。(但以理2:43)
“各种人”表圣言真理。通过经上说的海中上来的四大兽所代表的四个教会也明显可知: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第四兽甚是可怕;它必吞吃全地,并且践踏嚼碎。(但以理7:7, 23)
这意味着,教会的所有真理将被终结,然后就是黑夜,因为教会的真理是光明。启示录中还有很多涉及该教会的类似预言,尤其十六章提到,神大怒的七碗倒在地上,这些碗象征届时将淹没和毁灭教会的虚假。先知书中的很多经文也是一样,如:
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 20; 西番雅书1:15)
又:
那是,耶和华必俯察下地,不料,尽是黑暗,光明在废墟中变为昏暗。(以赛亚5:30; 8:22)
“耶和华的日子”表主来的日子。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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