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记事一:
一天,我正默想宇宙的创造,被我右上方的天使察觉,那里也有一些天使时不时地默想和推理这个问题。于是,其中一位天使降下来,邀请我加入他们。我进入灵里,与他同去。一到那里,我便被带到君主面前,看到他的大厅里有数百会众,君主就在他们中间。然后,其中一位说:“我们在此注意到,你深入思考过宇宙的创造,这个问题我们也想过好几次,但始终得不出一个结论。因为我们的思维总是粘附着像巨蛋样的混沌概念,宇宙万物依次从这个巨蛋样的混沌中被孵化出来。然而,我们发觉,如此浩瀚的宇宙不可能这样孵化出来。困扰我们的另一个观念是,神从无创造了万物。不过,我们同样发觉,没有什么东西出自无。我们的思想无法摆脱这两个观念,不清楚创造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为此,我们将你从你所在的地方召上来,请你说说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听到这里,我回答:“当然可以。”于是我说:“我曾对这个问题深入思考过很长时间,但一点眉目也没有。不过,由于我被主带入你们的世界,我才发现,若不首先认识到两个世界的存在,一个是天使所在的世界,另一个是世人所在的世界,并且世人通过死亡从自己的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那么试图对宇宙创造形成一个结论是徒劳的。后来我还发现,有两轮太阳存在,一切属灵之物从这个太阳发出,而一切属世之物则从另一轮太阳发出;发出一切属灵之物的这轮太阳无非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爱,祂就在这太阳当中;而发出一切属世之物的那轮太阳无非是火。了解到这些事实后,我一度处于启示状态,得以领悟到,耶和华神凭借祂在当中的那轮太阳创造了整个宇宙;由于爱离开智慧无法存在,所以耶和华神出于爱凭借智慧创造了宇宙。我通过目睹你们所在世界和我的肉身所在世界的一切事物确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要解释创造如何自其初始状态发展的,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不过,我处于启示状态期间曾领悟到:属灵的大气从你们世界的太阳凭借热和光一个接一个被创造出来,这些大气本身是实质的。由于大气有三种,随之有三个层级,所以有三层天堂被建立。一层天堂为具有最高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另一层天堂为具有次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再一层天堂为具有最低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不过,属灵的宇宙无法离开属世的宇宙而存在,它要在属世宇宙中产生它的结果和功用(或服务),故与此同时,另一轮太阳被创造出来,一切属世之物皆从它发出,并且三种大气同样通过它凭借热和光被创造出来,这三种大气包裹前三种大气,如同壳包裹核,或树皮包裹木头;最后,水陆球体凭借这些大气通过由土壤、石头和矿物构成的尘世物质被创造出来,成为人类、动物、鱼类、树木、灌木和植被的家园。
“这只是有关创造发生发展的一个极其笼统的轮廓。要解释其中的一切具体细节和步骤,则需要花费很多卷书。不过,所有这一切都指向这样的结论:神并非从无创造了这个宇宙,因为如你们所说,没有什么东西出于无,而是神凭借天使天堂的太阳创造了宇宙。这太阳来自祂的存在,因而完全是爱与智慧。宇宙万物-我所说的宇宙是指灵界和尘世,都见证并证实,宇宙是通过圣爱藉着圣智被造的。若凭借照亮你们理解力的觉察之光按适当次序和关联考虑这些事,你们就能清楚明白这一点。但是,必须谨记,在神里面合而为一的爱与智慧并非抽象意义上的爱与智慧,而是作为实质存在于祂里面。因为神是独一无二,因而是最初的实质和本质,这实质和本质就是存在和持续存在本身。
“万有都是通过圣爱与圣智被造的,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句经文所表示的: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10)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即圣言)表示圣真,或圣智。这就是为何道(即圣言)在此被称为光的原因;当论及神时,光表示圣智。”当我说完这番话,正要道别时,一道光芒从那里的太阳经由天使天堂照射下来,并进入他们的眼睛,由此进入他们心灵的居所。被如此启示后,他们都赞同我所说的话,然后护送我到前厅;先前那个同伴把我送回家,并从那里升回他自己的社群。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