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记事一:
一天,我正默想宇宙的创造,被我右上方的天使察觉,那里也有一些天使时不时地默想和推理这个问题。于是,其中一位天使降下来,邀请我加入他们。我进入灵里,与他同去。一到那里,我便被带到君主面前,看到他的大厅里有数百会众,君主就在他们中间。然后,其中一位说:“我们在此注意到,你深入思考过宇宙的创造,这个问题我们也想过好几次,但始终得不出一个结论。因为我们的思维总是粘附着像巨蛋样的混沌概念,宇宙万物依次从这个巨蛋样的混沌中被孵化出来。然而,我们发觉,如此浩瀚的宇宙不可能这样孵化出来。困扰我们的另一个观念是,神从无创造了万物。不过,我们同样发觉,没有什么东西出自无。我们的思想无法摆脱这两个观念,不清楚创造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为此,我们将你从你所在的地方召上来,请你说说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听到这里,我回答:“当然可以。”于是我说:“我曾对这个问题深入思考过很长时间,但一点眉目也没有。不过,由于我被主带入你们的世界,我才发现,若不首先认识到两个世界的存在,一个是天使所在的世界,另一个是世人所在的世界,并且世人通过死亡从自己的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那么试图对宇宙创造形成一个结论是徒劳的。后来我还发现,有两轮太阳存在,一切属灵之物从这个太阳发出,而一切属世之物则从另一轮太阳发出;发出一切属灵之物的这轮太阳无非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爱,祂就在这太阳当中;而发出一切属世之物的那轮太阳无非是火。了解到这些事实后,我一度处于启示状态,得以领悟到,耶和华神凭借祂在当中的那轮太阳创造了整个宇宙;由于爱离开智慧无法存在,所以耶和华神出于爱凭借智慧创造了宇宙。我通过目睹你们所在世界和我的肉身所在世界的一切事物确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要解释创造如何自其初始状态发展的,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不过,我处于启示状态期间曾领悟到:属灵的大气从你们世界的太阳凭借热和光一个接一个被创造出来,这些大气本身是实质的。由于大气有三种,随之有三个层级,所以有三层天堂被建立。一层天堂为具有最高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另一层天堂为具有次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再一层天堂为具有最低等爱与智慧的天使而建。不过,属灵的宇宙无法离开属世的宇宙而存在,它要在属世宇宙中产生它的结果和功用(或服务),故与此同时,另一轮太阳被创造出来,一切属世之物皆从它发出,并且三种大气同样通过它凭借热和光被创造出来,这三种大气包裹前三种大气,如同壳包裹核,或树皮包裹木头;最后,水陆球体凭借这些大气通过由土壤、石头和矿物构成的尘世物质被创造出来,成为人类、动物、鱼类、树木、灌木和植被的家园。
“这只是有关创造发生发展的一个极其笼统的轮廓。要解释其中的一切具体细节和步骤,则需要花费很多卷书。不过,所有这一切都指向这样的结论:神并非从无创造了这个宇宙,因为如你们所说,没有什么东西出于无,而是神凭借天使天堂的太阳创造了宇宙。这太阳来自祂的存在,因而完全是爱与智慧。宇宙万物-我所说的宇宙是指灵界和尘世,都见证并证实,宇宙是通过圣爱藉着圣智被造的。若凭借照亮你们理解力的觉察之光按适当次序和关联考虑这些事,你们就能清楚明白这一点。但是,必须谨记,在神里面合而为一的爱与智慧并非抽象意义上的爱与智慧,而是作为实质存在于祂里面。因为神是独一无二,因而是最初的实质和本质,这实质和本质就是存在和持续存在本身。
“万有都是通过圣爱与圣智被造的,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句经文所表示的: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10)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即圣言)表示圣真,或圣智。这就是为何道(即圣言)在此被称为光的原因;当论及神时,光表示圣智。”当我说完这番话,正要道别时,一道光芒从那里的太阳经由天使天堂照射下来,并进入他们的眼睛,由此进入他们心灵的居所。被如此启示后,他们都赞同我所说的话,然后护送我到前厅;先前那个同伴把我送回家,并从那里升回他自己的社群。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